| 索 引 号: | 6107000033/2026-000090 | 发布时间: | 2026年05月15日 17:18 |
| 来 源: | 教师工作科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教育局 |
| 内容概述: | |||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经市教育局研究,拟公开选取市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特此公告。
一、项目内容
教师资格认定市级体检医院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
汉中市域内(含县区)
三、服务要求
(一)本项目对每位体检人员的检查项目进行综合单价报价,此价格为包干价,即含《陕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健康检查项目中的全部项目、所有材料、检测、税费等。
(二)服务单位需为二级及以上医院,有固定的体检场所。
(三)人员体检完成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体检报告,每日体检结果反馈至确认机构及相应确认点。(检查报告要与体检清单项目吻合,不可缺项)。
四、项目实施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结束。
五、体检医院资格要求
(一)体检医院须为汉中市域内具备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及以上医院,比选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健康体检备案(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信誉,提交比选文件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体检医院报价应符合物价部门核定的体检收费标准,不得超标准收费、不得变相收费、不得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争。
(五)满足《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卫医政发〔2009年〕77号)要求的开展健康体检的基本条件以及《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场地、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要求。
(六)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接受分包、转包。
六、评比标准
根据本次比选的实际情况,本着公正、公平和公开原则,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
(一)比选体检医院评定工作小组认为体检医院的报价明显低于同类型体检物价核定标准,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比选结束前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定工作小组可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评定工作小组根据报价、体检场所、报告出具效率、仪器设备、人员配备(专业技术能力)、业绩、服务方案进行评分排序。分数相同,依次按报价、业绩、人员配备、服务方案得分排序。
七、比选时间
(一)资格审查。体检医院需在2026年5月25日下午2:30前(逾期不予受理),携带比选文件中要求的资料参加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当场告知。符合条件的体检医院需提交本次比选的响应文件。
(二)综合评定:2026年5月25日下午4:30至6:00。
八、比选地点
汉中市教育局会议室
九、比选结果发布
本次比选结果将在汉中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汉中市教育局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43号
联系电话:0916-2626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