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策解读:高等教育国家奖学金名额和助学金标准提升
2025-02-27 15:44
来源: 汉中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访问量:
打印


近期省财政厅、教育厅、省人社厅印发通知,对高等教育阶段国家奖学金助学金政策进行了调整。

一、增加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提高奖励标准2024年起,将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翻番,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

二、提高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将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

三、提高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将本专科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我省按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具体分为两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由每生每年3800元提高至4200元,一般困难的由每生每年2800元提高至32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

四、增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翻番。

五、提高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支持标准。提高省属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省级财政支持标准,其中:硕士生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博士生由每生每年10000元提高到12000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向基础学科和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向拔尖创新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倾斜,向学术型研究生倾斜。

此次调整旨在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支持学生成长成才,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高等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全面调整,将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的学习热情和科研动力,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汉中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汉中市教育局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43号政府院内1号楼5楼

电话:0916-2626687    传真:(0916) 2523943

陕ICP备14003207号-2    汉中网安:61230001     网站标识码:6107000033

陕公网安备 61070202000045号   

汉中市教育局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汉中市教育局”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