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2日,汉中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汉教发〔2023〕74号)。基教科负责人就全市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相关问题进行解读。
1.我市具有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有哪些?
答:2023年全市共有30所普通高中学校具有招生资格。
公办学校25所:汉中中学、汉台中学、汉台二中、铺镇中学、南郑中学、大河坎中学、高台中学、城固一中、城固二中、陕飞一中、陕飞二中、西安高新一中汉中航空实验学校、洋县中学、洋县二中、四O五学校、西乡一中、西乡二中、勉县武侯中学、勉县第二中学、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宁强县第二中学、略阳县天津高级中学、镇巴中学、留坝县中学、佛坪县中学。
民办学校5所:汉中市龙岗学校、汉中东辰外国语学校、汉中市仁德学校、洋县实验学校、汉中市杨河学校。
2.我市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地处县域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继续压减跨区域招生计划,确保到2024年全面取消除空军、海军青少年航校等承担国家特殊人才培养任务外的跨区域招生计划。2023年,汉中中学、汉中市龙岗学校、汉中东辰外国语学校、西安高新一中汉中航空实验学校的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由市上统一录取,汉中中学珍珠班、留坝县中学足球特色班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由学校负责录取,以上学校其余招生计划和其他学校全部招生计划均在本县区范围内录取。
3.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方式是什么?
答: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市上下达的招生计划、规定的招生范围、统一的招生时间,通过“汉中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和招生录取。
4.我市普通高中录取依据是什么?
答:以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基础,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录取计分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按照计分科目成绩总和,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5个方面均达到C级(含C级)以上,方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未在全市招生管理平台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得录取。
5.我市普通高中志愿是怎样设置的?
答:一是全市录取志愿。达到报考县区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可以填报1—4所具有全市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特别提醒:如果考生不愿跨县区就读或不愿承担民办学校学费,请慎重选择填报全市录取志愿,尤其是民办普通高中。二是县区录取志愿。考生自主选择按照学籍或按照户籍填报一个县区内的1—5所普通高中。考生学籍、户籍信息变更时间以2023年中考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最后截止时间。
6.定向招生有什么规定?
答:定向招生是将优质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实行定向招生。报考定向志愿的考生必须是在同一所初中学校连续实际就读满3年且在该校报名参加中考的学生。考生只能填报符合报考条件的1所学校的定向志愿。定向生录取,按照定向志愿考生的中考成绩和位次由高到低录取,计划录满为止。
7.我户籍在汉台区,是南郑区某初中学校的一名考生,可否填报汉台区的高中学校定向志愿?
答:不可以。定向计划是分配到县域内初中学校的,只有在该县区同一所初中学校连续实际就读满3年并在该校报名参加中考,且中考成绩达到所在县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学生可以填报定向志愿,你初中不在汉台区就读,无法填报汉台区高中学校的定向志愿,可以填报南郑区高中学校定向志愿。
8.我户籍在南郑区,是汉台区某初中学校的一名考生,填报第二批次统招志愿时,能否同时填报汉台区、南郑区的高中学校?
答:不可以。填报县区统招志愿时,你可以按照初中毕业学校学籍所在地选择汉台区的高中学校填报志愿,或者按照户籍所在地选择南郑区的高中学校填报志愿,县区只能二选一,不能交叉填报。
9.我户籍在城固县,是洋县某初中学校的一名考生,定向志愿填报洋县1所高中学校,统招志愿可以按照户籍地填报城固县的高中学校吗?
答:可以。满足定向生资格的考生,可以填报学籍所在县区1所学校的定向志愿,同时选择填报户籍所在地所有普通高中的统招志愿。
10.我户籍在镇巴县,是镇巴县某初中学校的一名考生,中考成绩达到了西乡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能否填报西乡县的普通高中志愿?
答:不能。西乡县3所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全部面向本县招生。
11.我户籍在汉台区,是西乡县某初中学校的一名考生,想回汉台区就读普通高中,应该如何填报志愿?
答:你可以在全市录取志愿填报汉中中学,也可以在县区录取志愿选择按照户籍填报汉台区4所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12.我成绩达到了所在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能否保证就读普通高中?
答:不一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各县区根据辖区内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划定的分数线,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存在部分考生填报全市录取志愿、部分考生选择按照学籍或按照户籍县区填报志愿等因素,会影响考生成绩位次排序,有可能滑档未被录取。
13.征集志愿补录是怎么回事?哪些考生可以填报?
答:征集志愿是第二批次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的一次补录。属于补录学校所在县区户籍或学籍的考生,如未被录取,且中考成绩达到补录学校所在县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按照学籍或按照户籍填报1个县区内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征集志愿,进行一次补录。已被录取的考生无法填报征集志愿和参加补录。
14.我户籍在勉县,是南郑区某初中学校的一名考生,县区录取志愿按照户籍填报了勉县的高中学校,未被录取;南郑区某高中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我的分数达到了南郑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能否填报南郑区的征集志愿?能填几个志愿?
答:可以。你可以在规定时限内,自主选择按照学籍或按照户籍填报1个县区内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征集志愿,进行一次补录。考生只能填报符合报考条件的1所学校的1个征集志愿。
15.我想报考艺术体育特长生,有什么规定?
答: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测试等工作由所在县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区教体局根据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另行划定本县区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本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达到所在县区艺体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通过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的考生,可以填报具有特长生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按照体育、艺术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时,按照中考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16.我是汉中户籍,随父母在汉中以外地方上初中,可否回汉中就读普通高中?
答:可以,有两种途径:一是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中考,与户籍学籍在我市的其他考生具备同等录取资格,可以填报全市志愿或户籍所在县区志愿,但是不能填报定向志愿。二是在就读地参加中考,被参加中考所在地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并建立学籍,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可以跨省、跨市转学到我市同类同层次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17.我是在汉中经商、务工的外省人员,孩子在汉中某初中就读,孩子的户籍不在汉中,能否在汉中就读高中?
答:可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学生,可以在就读的初中学校报名参加中考。中考成绩达到所在县区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可以填报全市志愿或学籍所在县区的统招志愿,符合条件的可以填报定向志愿。
18.我是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如何享受优待政策?
答: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可登录汉中市教育局网站下载、填写《优待政策申请表》,经逐级审查后报考生所在县区教体局汇总,市教育局审核后,按照所属类别给予优待,对应分值一并计入总成绩排序。符合多项加分照顾政策,只能取其分值最大的一项。
19.我没有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能就读普通高中吗?想继续上学怎么办?
答:未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不能就读普通高中。你可以报考职业中学或中专、技校。职业中专、技工学校都是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具有同等学历,毕业后可以就业,也可以考入高职院校继续深造。
20.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具体日程如何安排的?
时间 |
内容 |
6月25日—7月9日 |
评卷、校验 |
7月13日前 |
县区向学生公布中考成绩、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艺体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 |
7月15日8:00— 7月17日18:00 |
网上填报志愿 |
7月19日 |
第一批次录取 |
7月20日—21日 |
第二批次录取 |
7月22日 |
征集志愿填报 |
7月23日 |
补录 |
7月31日前 |
普通高中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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