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33/2024-000212 | 发布时间: | 2024年04月29日 15:52 |
来 源: | 汉中市教育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教育局 |
内容概述: |
按照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对照《汉中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中所列市教育局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全面开展变相许可清理整治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理整治情况
汉中市教育局行政许可事项共计6项,均为承接中央层面设定事项,分别为:“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从事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校车使用许可”“教师资格认定”“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按照全面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要求,明确由局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指定专人跟进,全面开展清理整治工作,把清理工作作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的重要措施之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决清理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实施变相许可的行为。经过认真细致清理,汉中市教育局在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不存在任何变相许可行为。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常态化开展清理变相许可整治工作,不定期对权力清单事项特别是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进行督查,坚决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流的教育服务环境。
汉中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