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33/2022-000481 | 发布时间: | 2022年10月09日 14:51 |
来 源: | 市教育局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内容概述: |
负责人:徒勇 联系电话:0916-2626687 24小时值班电话:0916-262614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43号市政府一号楼5楼
单位职能: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教育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教育行政执法有关工作,实施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推动汉中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安全教育、均衡教育、质量教育。
三、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
四、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依法、依规或授权开展督政、督学和教育质量检测与评估工作。
五、指导全市职业教育、社区教育、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六、统筹管理本系统教育经费和专项资金,编制下达教育经费预算并监督执行,指导教育基金、教育捐款、外资利用等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学生资助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域外对我市教育的援助、教育贷款,指导和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和助学贷款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七、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各类教育教学教研教改工作。
八、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执行国家教师资格标准,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师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市属学校教师调动。
九、负责全市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编制学校指导性招生计划。指导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民办教育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民办高级中学、初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设立的审批,负责全市民办幼儿园的审核。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规范、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统筹“智慧教育”和“学在汉中”平台建设,指导信息技术教育应用、教育网络安全工作。承担教育领域的智慧城市建设方面有关数据采集推送、安全管理等工作。
十三、制定并落实高层次人才在汉子女入学服务方面的优惠政策,制定吸引高校人才服务地方的办法制定。负责生态环境知识进校园和绿色学校创建及《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岗位职责清单》规定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招商引资等工作。配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十四、牵头负责全市脱贫攻坚教育脱贫工作。指导各县区建立健全精准资助体系,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程精准资助政策和控辍保学措施,督促指导各县区教育合力团工作落实。
十五、负责全市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和学校、幼儿园后勤保障工作。
十六、协助做好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和省级重点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校长的选聘工作。
十七、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学校党建工作和市直教育单位党建、意识形态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定;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