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107000039/2025-002244 | 发布时间: | 2025年10月17日 19:04 |
| 来 源: | 汉中市教育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教育局 |
| 内容概述: | 汉中市教育局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陕西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汉中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社会人员
1.具有汉中市户籍。
2.持有汉中市有效期内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3.驻汉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高校在校生
1.2025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2.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以本科或专科学历的非应届在读学生身份申请认定。
(三)港澳台居民
1.在汉中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汉中市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3.港澳台居民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条件及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幼儿园、语文学科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语音类(播音与主持专业)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若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申请流程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按照“网上申报—体格检查—现场确认—专家认定—证书制作—证书领取”的流程进行。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2025年10月20日8:00至10月31日17:00。
2.申报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在网报时间内进行认定报名,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完成申报。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须提交原件。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二)体格检查
1.体检对象
已经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符合汉中市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网上提交申请成功的人员。
2.体检时间、医院、学段
体检时间、医院和学段安排

注:医院开展体检为周一至周六正常工作时间,周六8:00到12:00上班,周日休息。
3.体检须知
①体检工作需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开展检查,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部放射性检查,但需提供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其他人员均需按照体检表所涉项目逐项检查,不可缺项。
②教师资格申报人员需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请提前做好行程安排,逾期不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申报人员在指定体检医院处领取“体检表”,认真填写个人信息,确保完整准确。体检前三日清淡饮食、避免熬夜及饮酒。体检前禁食禁饮8—12小时,抽血、B超检查前保持空腹。女性做胸部DR检查不能穿含有金属材质的衣服、内衣、饰物、拉链等,进行尿检及妇科检查需避开生理期。孕期妇女请携带有关医学证明(产检本、血检B超报告),其他人员均需按照体检表所涉项目逐项检查,不可缺项。
③体检费用自理,按医院有关标准收取(具体以医院公示为准),并携带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25mm×35mm,用相片纸冲印,与本次网报系统上传照片同底)。
④教师资格申报人员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医院对身份核实无误后安排体检。申报人员在体检中需严格遵守体检医院有关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不予认定教师资格证。
⑤汉中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和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应成立2025下半年教师资格申报人员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协调与督查,提前组织参与体检的医务人员认真学习体检规定,做好业务培训,确保各项检测执行统一标准。如体检过程中发现有疑难问题,应组织专家按照《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集体会诊讨论,进一步检查后由主检医师再下结论。
⑥申报人员应在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申请成功后再进行体检,以确保体检结果有效性,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体检完成后,于11月5日至7日到汉中市中学教师培训中心(汉中市汉台区天汉大道670号、汉中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内四号楼二楼会议室)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现场确认需携带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验证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不得过度修图),并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层次学科,如张三、男、6107022000xxxxxxxx、小学语文)。
4.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在汉中市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交;无法通过比对核验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7.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须申请人个人提供。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市教育局将严格落实《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制度的意见》相关要求,认真做好首次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的无犯罪记录核查工作;对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教师资格申请人,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完成后,将依据认定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请关注“汉中市教育局”网站的公告(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信息)。

四、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汉中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了解认定工作进程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审核,过期不予受理。凡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健康体检中心联系电话:
杨老师 18992600881
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健康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胡老师 18329628968
现场确认工作联系电话:
郭老师 0916-2626674
张老师 0916-2217228
汉中市教育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