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33/2025-000227 | 发布时间: | 2025年06月20日 08:29 |
来 源: | 教师工作科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教育局 |
内容概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5〕1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申报人员现场确认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学段 |
现场认定时间 |
现场认定地址 |
高中 (高中语文、数学、英语) |
6月30日 上午7:30-12:00 |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院内4号楼(地址:汉台区天汉大道670号) |
高中 (高中其他类学科) |
7月1日 上午7:3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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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 |
7月1日 上午7:3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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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
7月2日 上午7:3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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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小学语文学科) |
7月3日 上午7:3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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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往届生) |
7月3日 上午7:3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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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小学其他类学科) |
7月4日 上午7:3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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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2025年应届生) |
7月4日 上午7:30-12:00 |
二、现场确认须知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和体检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汉中市中学教师培训中心(汉台区天汉大道670号汉中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内4号楼)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验证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证件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层次学科。如:张三、男、6107022000xxxxxxxx、小学语文)。
4.户籍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在汉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交;无法通过比对核验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7.无犯罪记录证明: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须申请人个人提供。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
8.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进行现场确认的,可委托代理人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应自行准备《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办理事项,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签字摁手印确认,并附申请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进行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现场确认的相应材料,并将《授权委托书》交由工作人员留存。
三、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因错过现场确认、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联系方式:
汉中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0916-2626674
汉中市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0916-2217228
附件授权委托书
汉中市教育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