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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晋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职称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工作公告
索  引  号: 6107000033/2024-000113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22日 09:20
来       源: 汉中市教育局 发布机构: 汉中市教育局
内容概述:


    根据《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规则》及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中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汉人社发〔2023〕114号)精神,现将我市开展2023年度晋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职称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测试答辩时间
    测试答辩时间定为2024年4月13日—4月14日。
    二、参加测试答辩人员
    经县区初审合格并被确定为中小学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对象的人员(具体测试答辩名单见附件)。
    三、测试答辩地点:陕西省汉中师范附属小学(汉中市汉台区中学巷30号)。
    四、测试答辩方式和内容
    (一)测试答辩方式。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采用上微型课、答辩和教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测试、答辩。撰写备课稿40分钟,上微型课10分钟,答辩5分钟。上课顺序、课题签均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答辩由教育教学实绩评价和课后反思两部分组成。       
    2.教案评价。申报人将2023年秋季学期的手写教案(非教学单位提供2023年秋季学期的听评课记录,记录不少于20节)现场交给备课室工作人员,备课室工作人员按参评教师抽签顺序整理后交由各组评委,依据“教案评定标准”评定教案成绩。教案要求:完整、无破损;教案应有本单位教研组长或教务主任日常检查签字,封面上应有校长审查核实的签名,并盖学校公章确认,不按要求提交教案的,不得参加测试答辩。
    3.测试答辩分组及程序。结合测试答辩规则及实际人数,将参加高级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教师按照学科、学段等情况分组(具体分组名以测试答辩当天校内张贴公示栏内容为准)。
    (二)测试答辩内容。在征集了解各县区教材版本使用情况基础上,确定以下测试答辩教材版本。
    1.幼儿园为大班上册教材(凤凰小康轩—幼儿多元能力探索课程教材);
    2.小学语文、数学低段为二年级上册教材,高段为五年级上册教材,小学英语、美术等学科统一使用四年级上册教材,小学体育以义务教育阶段《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水平3内容为参考;教材版本为:语文、道德与法治、英语为人民教育出版社(统编教材),数学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音乐为花城出版社,美术为湖南美术出版社,信息技术为陕西新华出版传媒集团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科学为教育科学出版社。
    3.初中段化学为九年级上册教材,其他学科统一使用八年级上册教材。教材版本为: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为人民教育出版社(统编教材),数学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英语为河北教育出版社,地理、化学为人民教育出版社,生物为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音乐为人民音乐出版社,体育与健康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美术为江苏凤凰少年儿童出版社,信息技术为陕西新华出版传媒集团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物理为江苏凤凰科学技术出版社。
    4.高中段体育为《体育与健康》(必修旧版本),信息技术为《信息技术基础》(必修旧版本),其他学科统一使用高中必修一教材(旧版本);
    5.特殊教育小学低段语文、数学教材为本校现用二年级上册教材。
    没有确定教材版本的以现场课题签为准。
    五、测试答辩成绩计算及应用
    1.上微型课、答辩占80%(其中答辩占20%)、教案评价占20%。由5名评委(含组长1名)组成评审组,根据评分标准,对测试答辩人员的微型课、答辩情况、教案进行评价,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根据其余3名评委的打分计算平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现场公布测试答辩成绩,参评教师本人签字确认。打分后由评审组长签字,联络员统一收取后现场密封交测试场地督察员。
    2.等次及比例确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每个县区优秀等次比例不高于10%,一般等次比例不低于10%,测试答辩教师最后得分低于60分,或有2名及以上评委打分低于60分为不通过),测试答辩优秀、良好等次及免试人员,可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优秀等次两年内成绩有效,良好等次申报当年成绩有效。测试答辩一般等次教师,不得提交会议评审。对于无故不参加测试且不向推荐单位申请者,当年测试成绩直接定为一般等次,同时记入个人职称评审评聘诚信档案,取消下年职称评审资格。
    六、相关事宜
    1.测试答辩评审小组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严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面试答辩题目、评议内容和表决情况等,不对外接受有关测试答辩情况的查询,不得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包庇偏袒、打击报复等违纪违规行为。
    2.会务组为每位参评教师提供主要版本教材、备课纸、笔。测试教师不得将自带教材、教参和教学用具以及移动存储设备和通讯设备(手机)带入备课教室及测试答辩教室。凡违规携带者,按规定取消测试答辩成绩并予以通报。
    3.进入备课室及测试答辩教室的参评教师不得做任何自我介绍。参评教师持课题条和身份证验定身份,然后开始测试答辩。违纪者视情节扣分或成绩作废。
    4.参加测试答辩的教师请按规定时间,凭本人身份证、教学能力测试答辩成绩表(贴有照片,加盖公章、不得涂改)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并在校内公示栏中找到自己组别以及分组对应的候考室等待参加测试答辩。凡迟到30分钟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所有参评人员必须服从测试答辩场地工作人员安排,没有参评任务的教师不得进入参评场地。
    5.本次测试答辩工作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并严格执行保密、回避制度。
    6.其他未尽事宜以后续通知为准。
    联 系 人:段晓鸿 任 霄   
    联系电话:0916-2626674
    附件: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高级职称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人员名单



                                      汉中市教育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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